(原标题: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上海霍普数智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签署重大合同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就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上海霍普数智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与中国能源建设集团甘肃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签署《敦煌国昇南都200MW/800MWh独立储能示范项目储能系统采购合同》出具法律意见书。该合同构成重大合同。甘肃电力设计院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具备签署合同的主体资格。合同由双方合法签署,内容涵盖供货范围、技术性能、合同价款、付款方式、交货期限、质量保证等条款,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真实、合法、有效。律师事务所认为合同签署真实、合法、有效,但不对各方后续履约情况进行确认或担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