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因公司在募集资金管理中存在违规行为。一是“储能电池及逆变器扩产项目”实际于2023年12月投入使用,但信披文件披露为2022年6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进展披露不准确;二是“光储智慧能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由杭州富阳区变更为西湖区,自实施起即在新址,未及时披露变更情况;三是公司农行募集资金账户曾被诉前保全冻结332万元,未予披露。上述行为违反了募集资金管理和信息披露相关规定。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李新富、董秘盛建富、财务总监闫强未能勤勉尽责。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公司表示将认真整改,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