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旨在建立责权利相匹配的激励约束机制。董事薪酬由股东会审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董事会审议,薪酬与公司效益、工作目标及长远利益挂钩,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按月发放,不参与绩效考核,差旅费等由公司承担。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职务领取薪酬,不另享董事津贴;未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薪酬。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标准工资和年终奖金构成,依据年度考核发放。任期不足者按实际任期计薪。任职期间违反规定或造成损失的,可降薪或不发奖金。薪酬为税前金额,代扣代缴个税。本制度不含股权激励,由董事会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