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作为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和内部控制,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两名,且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委员会行使职权包括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及高管行为、提议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对重大事项如聘任审计机构、财务负责人、会计政策变更等提出审议意见。审计委员会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公司应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