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会审议通过版))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可设副董事长一人,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董事会行使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决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聘任高管等职权,并设立战略与投资、薪酬与考核、审计与风险、提名等专门委员会。董事任期三年,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职。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关联交易事项需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应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会决策须经党委会前置研究讨论,重大投资项目由董事会决策。规则还规定了董事职责、权利义务、独立董事制度及董事会运行保障机制。本规则为《公司章程》附件,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