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拟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该计划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拟授予499.31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6306%,其中首次授予416.09万股,预留83.22万股。激励对象共计404人,包括董事、高管、核心技术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员工,包含实际控制人郑广文及部分外籍员工。股票来源为二级市场回购或定向发行。公司已召开董事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尚需履行内部公示、股东会审议及信息披露等程序。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本激励计划旨在健全长效激励机制,促进公司长远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