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为规范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制定《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旨在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确保资金往来基于真实交易。公司与关联方交易需遵循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财务部门支付时须审查相关决议文件,资金往来须经财务总监审核、董事长批准。禁止通过垫支费用、拆借资金、委托投资、无真实交易票据等方式向关联方提供资金。注册会计师应对年报中关联方资金占用出具专项说明。关联方占用资金原则上应以现金清偿,非现金资产抵债须经评估、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