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规程)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与 ESG委员会,负责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战略性投资及ESG相关事宜的研究与建议。委员会由5名董事组成,至少包括1名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任期与董事会一致。主要职责包括研究提出发展战略、重大投融资与资本运作方案建议,制定ESG目标与策略,识别ESG风险与机遇,审阅ESG报告,监督实施情况等。委员会下设工作小组负责日常事务,会议不定期召开,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委员会可提议聘请专业机构提供意见,费用由公司承担。本工作规程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实施,原有规程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