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程)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机构,负责制定和审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薪酬政策与方案,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制定薪酬计划、监督薪酬制度执行、对股权激励计划提出建议等。薪酬方案须报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委员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本规程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原规程同时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