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
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规定,股东会分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董事会负责召集会议,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持股10%以上股东在符合条件时可提议或自行召集。会议通知需提前20日(年度)或15日(临时)发出,内容包括时间、地点、议题等。股东会提案需属职权范围,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会前10日提交临时提案。会议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表决结果当场公布。普通决议需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表决权通过。涉及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不少于10年。议事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