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公告简述 - 正文

爱旭股份: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就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于2023年7月17日经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计划相关事宜。2025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及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因20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8,330股,注销股票期权125,027份;因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满未行权,拟注销股票期权2,823,428份,合计注销股票期权2,948,455份。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3.21元/股。相关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及《2023年激励计划》规定,尚需履行信息披露及减资登记手续。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爱旭股份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良好,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