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就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于2023年7月17日经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计划相关事宜。2025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及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因20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8,330股,注销股票期权125,027份;因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满未行权,拟注销股票期权2,823,428份,合计注销股票期权2,948,455份。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3.21元/股。相关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及《2023年激励计划》规定,尚需履行信息披露及减资登记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