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公告简述 - 正文

创力集团: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已获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尚需上交所审核并报中国证监会注册。本次发行对象为铨亿科技,发行价格为3.92元/股,发行数量不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30%,锁定期18个月。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9,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控股股东为中煤机械集团,实际控制人为石良希。公司主营业务突出,近三年一期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均超98%。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质条件。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广告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创力集团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较差,盈利能力一般,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