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曙光股份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旨在规范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度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等制定,适用于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暂缓或豁免披露的情形。公司不得滥用暂缓或豁免规避义务,不得实施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信息,符合条件的可暂缓或豁免披露,并需履行内部审核程序,登记备案,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相关信息在原因消除、难以保密或已泄露时应及时披露。制度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