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中伦(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专项核查意见)
北京市中伦(青岛)律师事务所出具专项核查意见,确认玲珑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具备增持主体资格。玲珑集团于2025年5月7日至10月30日通过上交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3,295,095股,占总股本的0.91%,增持金额不低于2亿元、不超过3亿元,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本次增持前,玲珑集团持股占比39.86%。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属于可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公司已就增持计划及进展发布多次公告,尚需披露增持实施结果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