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 监事会十一届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十一届九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9日在成都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该财务报告的编制和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该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在报告期内的重大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声明,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告为海外监管公告,依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10B条作出。承董事会命,联席公司秘书冯勇于2025年10月30日签署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