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告 - 建议修订公司章程; 不再设置监事会)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宣布,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与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公司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等监管机构最新规定,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见附件。
上述会议同时审议通过《关于不再设置监事会及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原监事会的法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及不再设置监事会的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有关进一步详情的通函将适时向公司股东寄发。
公司章程以中文编制,无正式英文版本,任何英文翻译仅供参考,中英文版本如有歧义,以中文版本为准。
于本公告日期,公司执行董事为刘成先生及金剑华先生;非执行董事为李岷先生、朱永先生、闫小雷先生、王广龙先生、杨栋先生、华淑蕊女士及王华女士;独立非执行董事为浦伟光先生、赖观荣先生、张峥先生、吴溪先生及郑伟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