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已履行相关程序。因73名激励对象离职,其已获授但未归属的1,804,665股限制性股票作废;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2023年5月26日至2025年5月23日)届满,未完成归属的1,669,665股作废;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未达标,第二个归属期对应的2,035,755股作废。本次共作废5,510,085股限制性股票。公司已召开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监事会出具核查意见。公司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后续将按要求持续披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