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保护股东及利益相关方合法权益。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信息披露内容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须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信息披露工作。重大事件发生或知悉时,应及时披露。定期报告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由审计委员会审核。公司应关注股价异常波动及媒体报道,及时核实并披露。信息在披露前须保密,知情者不得泄露或进行内幕交易。制度还明确了信息报送、审批程序、保密责任及违规处理等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