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冠豪高新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管理与考核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委员会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任期与董事会一致。主要职责包括制定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提出董事、高管薪酬方案、股权激励计划等建议,并向董事会报告。董事会未采纳建议时需记载理由并披露。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定期会议每年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召开。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生效。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十年。本规则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