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冠豪高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旨在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负责监督内外部审计、内部控制、财务信息披露、风险管理及合规建设,审核财务信息,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协调内外部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与外部审计机构的单独沟通会议。重大事项需经委员会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委员会应定期检查公司重大事项实施情况及资金往来,发现违法违规应及时报告。公司需披露委员会人员情况、履职情况及重大事项专项意见。本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