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冠豪高新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注册资本为1,750,279,233元,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设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审计委员会)及高级管理人员。股东会是公司权力机构,决定重大事项如增减注册资本、合并分立、修改章程等。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可设副董事长1-2人。公司设经理、副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设立党委,发挥领导作用。公司利润分配重视对投资者回报,具备现金分红条件时应采用现金方式分配。公司指定《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信息披露媒体。本章程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