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董事会为公司常设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应提前10日通知,临时会议应提前3日通知。会议由董事长主持,董事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董事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但关联交易、独立董事等情形有特殊限制。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可采用记名投票、书面传签、视频或电话会议等方式。董事会提案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需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为10年。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