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虞义华))
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虞义华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同意任职,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公司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被提名人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相关工作经验,已参加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被提名人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不在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任职,未在与公司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最近36个月未受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未被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三次以上,无重大失信记录。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未超过三家,在本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提名人已核实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规定,声明真实、准确、完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