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李汉国))
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李汉国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同意任职,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公司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被提名人具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持股1%以上、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与公司有重大业务往来、提供财务法律服务等情形,且最近36个月未受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无重大失信记录。被提名人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未超过三家,在本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为会计学专业教授,具备丰富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提名人已确认其通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声明真实准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