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会议合法有效。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认为报告编制程序、内容格式符合相关规定,真实反映公司经营状况。审议通过《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拟取消监事会及监事设置,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合计15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110万元,内控审计费40万元,聘期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所有议案均获全票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