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有关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刊发二零二五年第三季度报告之自愿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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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螺创业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自愿刊发本公告。于本公告日期,本集团直接拥有安徽海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海螺集团公司”)49%股权,而海螺集团公司拥有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海螺水泥”,香港联合交易所股份代号:00914;上海交易所股份代号:600585)约36.40%股权。
根据本公司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二零二四财政年度”)的年度报告及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二零二五年上半年”)的中期报告披露,本集团于该两个期间的大部分利润来自所持有海螺集团公司的股权。应占海螺集团公司利润分别约占本集团利润的64.9%及65.3%。
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海螺水泥已于二零二五年十月三十日刊发载有截至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的未经审核之季度业绩的二零二五年第三季度报告。
有关详情,请股东及有意投资者参阅海螺水泥二零二五年第三季度报告。
承董事会命
中国海螺创业控股有限公司
公司秘书 陈兴强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徽省
二零二五年十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