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 中国人保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10月11日至10月30日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5年10月11日以书面方式发送全体监事,由半数以上监事推选的李慧琼监事召集。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审议并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A股和H股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A股和H股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在提出意见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公告由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发布,于2025年10月30日生效。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丁向群女士、赵鹏先生、肖建友先生,非执行董事徐向先生、王少群先生、喻强先生、宋洪军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邵善波先生、徐丽娜女士、王鹏程先生、高平阳先生。丁向群任董事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