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战略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旨在适应公司战略及可持续发展需要,增强核心竞争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提高重大投资决策效率与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该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职责包括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可持续发展等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委员会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委员由董事会任命和解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设主席一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审议通过产生。委员会会议可由过半数委员或主席提议召开,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可采取现场或通讯形式,包括电话、视频会议或书面议案方式,表决结果须书面报送董事会。
委员会职责涵盖研究和建议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融资方案、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制定可持续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方针;监督实施进展,评估相关风险;审阅年度可持续发展/ESG报告及相关信息披露的完整性与准确性;检查各项实施情况,并对其他重大战略事项提出建议。
委员会主席负责召集和主持会议,督促决议执行,签署重要文件,并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会议资料须保存至少十年,与会委员负有保密义务。本实施细则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并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