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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亚迪股份(01211.HK):海外监管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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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0月修订)明确了公司治理结构与运营规范。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位于深圳市大鹏新区,法定代表人为董事长王传福。公司股份分为内资股和境外上市外资股,总股本为911,719.7565万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11,719.7565万元。股东按持股比例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行使包括选举董事、审议财务方案、决定增减资、修改章程等职权。董事会由六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负责执行股东会决议、制定经营计划、管理公司日常事务。独立董事须具备独立性,参与决策并监督。公司设总裁一名,由董事会聘任,负责组织实施经营计划。公司财务会计制度遵循中国会计准则,利润分配重视投资者回报,优先采用现金分红。公司可依法收购股份用于员工激励、减少注册资本等情形。对外担保、重大投资等事项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公司解散时将依法清算,剩余财产按股东持股比例分配。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对公司、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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