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六次专门会议决议)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作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3898)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10B条发出海外监管公告。本公告载列公司在上交所网站刊登的《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六次专门会议决议》,仅供参阅。
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六次专门会议于2025年10月30日在时代大厦219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举行,应到独立非执行董事4人,实到4人,会议由林兆丰召集并主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
会议以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关于本公司与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签订<2026年-2028年产品和服务互供框架协议>并预计2026-2028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该关联交易基于公司与中国中车集团长期业务关系,为保障生产经营连续性所需,交易上限合理,价格公允,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原则,履行必要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未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不影响公司独立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会议同意委任建泉融资有限公司为独立财务顾问,向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股东提供意见。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于本公告日期,公司董事长兼执行董事为李东林;副董事长兼执行董事为尚敬;其他执行董事为徐绍龙;独立非执行董事为李开国、钟宁桦、林兆丰及冯晓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