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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控股(00604.HK):补充公告 须予披露交易 提供贷款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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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补充公告 须予披露交易 提供贷款)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深圳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0604)就日期为二零二五年十月二十四日有关提供贷款的公告作出补充。贷款由深圳泰运通按比例向其股东深业泰然及深圳地铁置业(统称“订约方”)提供,依据双方在成立深圳泰运通时订立的投资合作协议(“投资协议”)执行。深圳泰运通采用封闭式资金管理模式,当扣除未来六个月营运成本、到期融资债务及开发建设所需资金后存在盈余现金时,应按财务运作标准及偿还贷款时股东股权比例,用于偿还结欠股东及其关联方的贷款。若偿还后仍有盈余现金,经董事会批准,可按股东持股比例通过贷款协议方式使用该资金。因此,贷款协议项下的资金分配属落实投资协议规定的资金管理机制。

由于贷款安排是投资协议下分配盈余现金的具体实施,订约方认为所收取利息应以深圳泰运通的贷款成本为基准,即相当于将盈余现金存为储蓄存款所能获得的利息收入。

公告提及,深圳地铁置业为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全资附属公司,后者由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最终全资拥有。公司在对深圳地铁置业进行信用评估时认为,其为信用等级高且获政府大力支持的国有企业。

承董事会命
深圳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王昱文
香港,二零二五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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