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补充公告 须予披露交易 提供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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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0604)就日期为二零二五年十月二十四日有关提供贷款的公告作出补充。贷款由深圳泰运通按比例向其股东深业泰然及深圳地铁置业(统称“订约方”)提供,依据双方在成立深圳泰运通时订立的投资合作协议(“投资协议”)执行。深圳泰运通采用封闭式资金管理模式,当扣除未来六个月营运成本、到期融资债务及开发建设所需资金后存在盈余现金时,应按财务运作标准及偿还贷款时股东股权比例,用于偿还结欠股东及其关联方的贷款。若偿还后仍有盈余现金,经董事会批准,可按股东持股比例通过贷款协议方式使用该资金。因此,贷款协议项下的资金分配属落实投资协议规定的资金管理机制。
由于贷款安排是投资协议下分配盈余现金的具体实施,订约方认为所收取利息应以深圳泰运通的贷款成本为基准,即相当于将盈余现金存为储蓄存款所能获得的利息收入。
公告提及,深圳地铁置业为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全资附属公司,后者由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最终全资拥有。公司在对深圳地铁置业进行信用评估时认为,其为信用等级高且获政府大力支持的国有企业。
承董事会命
深圳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王昱文
香港,二零二五年十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