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11人,现场出席11人,会议召集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通过《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新华保险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通过《关于购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三、通过《关于发行境内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的议案》,同意发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含)的境内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授权董事会制定发行方案,并可转授权经营管理层在监管批准前提下办理具体事宜;授权期限除债券存续期相关事项外,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有效。
四、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日常金融产品及服务的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涉及董事及其关联方的关联交易,10名董事同意,杨玉成、龚兴峰回避表决;涉及监事及非兼任董事的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的关联交易,11票同意。
六、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对经营管理层授权方案〉部分条款的议案》。
七、通过《关于2024年度公司高管人员绩效考核结果的议案》,杨玉成、龚兴峰回避表决,9票同意。
八、通过《关于2025年度公司高管人员绩效考核方案的议案》,杨玉成、龚兴峰回避表决,9票同意。
九、通过《关于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