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须予披露交易提供财务资助)
香港信貸集團有限公司(股份代號:1273)宣布,於2025年10月30日,其間接全資附屬公司香港信貸(作為貸款人)與客戶J(孫喆楠先生)及客戶K(孫小杰先生)(統稱借款人)訂立新貸款協議,向借款人授出本金金額為43,000,000港元之新貸款,年期為自提款日起計6個月,利率為每月1.1%(年利率13.2%),還款方式為每月支付利息,本金於到期時償還。
此前,香港信貸於2025年10月13日與同一借款人訂立過往貸款協議,授出本金為3,000,000港元之貸款,年期1個月,利率相同。新貸款所得款項部分用於悉數結清該過往貸款之未償還本金。
根據上市規則第14.22條,由於於授出新貸款前十二個月內曾向同一借款人授出過往貸款,兩筆貸款須合併計算。合併後之適用百分比率超過5%但低於25%,故本次交易構成須予披露交易。
新貸款設有抵押,包括位於香港干德道之住宅物業及停車場,經獨立估值師於2025年9月3日估值約為60,000,000港元。借款人為獨立第三方,財務背景穩固,與本集團無關連。貸款資金來自本集團一般營運資金。
董事認為,新貸款按正常商業條款訂立,條款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其股東整體利益。本集團主要根據《放債人條例》在香港經營放債業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