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港集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规定,独立董事应保持独立性,不得在公司及关联单位任职或存在利害关系,且需具备法律、会计或经济工作经验。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董事会成员的1/3,至少包括1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履行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职责,对关联交易、财务报告、董事任免等事项发表意见。公司设立审计委员会和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均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须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保障,包括知情权、会议材料及费用支持。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