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代表委任表格)
恒昌集團國際有限公司(股份代號:1421)將於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星期五)上午十時正,假座香港尖沙咀東麼地道61號冠華中心9樓903A室舉行股東週年大會(或其任何續會)。
會議將審議以下決議案:
1. 省覽、考慮及批准本公司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年度的經審核財務報表、董事會報告及獨立核數師報告。
2.(a)(i) 重選劉炎城先生為執行董事;(ii) 重選姚潤雄先生為執行董事;(iii) 重選陳湘洳女士為獨立非執行董事;2.(b) 授權董事會釐定董事酬金。
3. 續聘大華馬施雲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為本公司核數師,並授權董事會釐定其酬金。
4. 授予董事一般授權以配發、發行及以其他方式處置本公司股份。
5. 授予董事一般授權以購回本公司股份。
6. 通過加入已購回股份數目,擴大授予董事配發、發行及處置股份的一般授權。
7. 批准採納二零二五年股份激勵計劃及終止現行購股權計劃。
股東可委任一名或多名人士作為代表出席大會並投票,受委代表毋須為公司股東。代表委任文據須於二零二五年十一月十九日(星期三)上午十時正(香港時間)前送達公司香港股份過戶登記分處聯合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已提交代表委任文據的股東仍可親身出席大會並投票,惟該情況下代表委任文據將視為撤回。
個人資料將用於處理委任代表及投票指示,並可能轉交代理、承包商或第三方服務提供商。資料保留期限以實現用途所需為限,股東可依《個人資料(私隱)條例》要求查閱或更正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