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独立董事需具备任职资格,保持独立性,不得在公司及关联单位任职或存在重大利益关系。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其中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享有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职责,可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条件和支持,确保其有效行使职权。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须参加相关培训。本制度经股东会批准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