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旨在加强重大信息内部管理,确保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及相关单位。重大信息包括重大交易、关联交易、诉讼仲裁、资产变动、管理层变动、经营环境变化等可能影响股价的事项。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董事、高管、控股股东、子公司负责人等。重大信息应在首次触及决策、协商或知悉时立即报告,通过董事会办公室向董事会报送。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信息审核与披露协调。相关人员负有保密义务,未按规定报告将被追责,形式包括批评、调岗、赔偿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