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 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本公告为海外监管公告,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10B条作出。公告内容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仅供参阅。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1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根据监管要求,公司就本次发行事项作出如下承诺:
公司不存在向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亦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形。
本公告由龙源电力集团董事会发布,董事长宫宇飞签署。公告日期为2025年10月29日。公司执行董事包括宫宇飞先生和王利强先生;非执行董事包括王雪莲女士、张彤先生、王永先生和刘劲涛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包括魏明德先生、高德步先生和赵峰女士。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