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信息披露义务,保障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管、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及持股5%以上股东等。公司应披露定期报告(年度、中期报告)和临时报告,重大事件须在董事会决议、签署协议或知悉时及时披露。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披露,但需履行内部审批并登记。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组织实施,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公司须在规定媒体披露信息,并接受监管监督。制度还明确了保密责任、内幕信息管理及违规追责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