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旨在规范相关人员持股及变动行为。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明确董事和高管在定期报告公告前15日或5日内、重大事件披露期等敏感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其所持股份在公司上市后一年内、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每年可转让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总数的25%,持股不足1000股可一次性转让。禁止短线交易,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的,收益归公司所有。相关人员需申报身份及持股信息,减持须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计划。股份变动须在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