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华培动力: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上海华培数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战略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由五名董事组成,董事长任召集人和主任委员,委员由董事长或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任期与董事相同,连选可连任。委员会负责研究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经营目标、产品与市场战略、资本运作等事项,提出建议并监督实施情况,定期回顾战略执行,必要时提出调整建议。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半数以上成员通过。会议可邀请董事、高管列席,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会议记录须真实、准确、完整,保存至少十年。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议案经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本细则自董事会批准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