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须予披露及关连交易 - 关于向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0177)于2025年10月29日与多方签署《〈江苏锡太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出资协议书〉补充协议》,拟向子公司江苏锡太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锡太公司”)增资。锡太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65亿元增至120.99亿元,新增注册资本55.99亿元。其中,锡太项目承包企业作为新投资者合计出资6.5亿元,其余由现有股东按比例出资,本公司出资24.97亿元。
本次增资后,本公司在锡太公司的股权比例由50%降至约47.5%,但仍保持实际控制权,锡太公司继续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鉴于锡太公司仅录得轻微亏损,新投资者按每1元注册资本出资1元,与初始出资条件相同。
根据香港上市规则,本次增资构成视作出售子公司股权,属须予披露交易,获豁免股东批准。由于无锡交通基础设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及苏州市锡太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为本公司附属公司层面的关连人士,其参与增资构成关连交易,但条款公平合理,获董事会(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批准,仅需遵守披露规定。
锡太项目概算总投资约241.98亿元,资本金占比50%。本次增资有助于引入社会资本,保障项目建设资金,降低公司资本压力,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