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规定,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任期三年。董事会秘书需具备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不得有《公司法》等规定的不得任职情形。其主要职责包括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组织筹备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保密工作、回应交易所问询、组织培训、监督合规等。公司董事或其他高管可兼任,独立董事不得兼任。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由董事长或指定人员代行职责。公司应为其履职提供必要条件,支持配合其工作。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