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保护公司及股东权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关联方界定参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公司不得为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等费用,不得代偿债务或拆借资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不得以多种方式占用公司资金。公司财务部门应定期检查资金往来情况,董事、高管有义务关注资金占用问题。内审部门应定期开展审计,审计委员会负责指导。注册会计师需对年度财务报告中关联方资金占用出具专项说明。发生资金侵占时,董事会应采取措施并及时报告。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