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内部审计制度修订对照表)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修订《内部审计制度》,适用范围包括公司总部及所属全资、控股、拥有管理权的参股和代管理公司,其他参股公司可参照执行。内控审计部门由“审计部”调整为“风控审计部(综合监督部)”,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其监督指导,所需经费纳入公司预算。内部审计机构履行职责包括检查评估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审计会计资料及相关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完整性,增加配合外部审计单位沟通协作的职责。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发现重大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明确审计档案保存期限为永久,查阅需经审批。内部审计人员违规的,可提出批评、处罚建议,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原2022年10月制度废止。本次修订还包括表述规范统一和格式序号优化等非实质性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