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德龙激光股东会议事规则)
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旨在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规范股东会运作。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依法行使包括选举董事、审议财务方案、决定注册资本变动、修改公司章程等职权。公司召开股东会应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负责组织,董事应勤勉履职。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特定情形下需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由董事长主持,审议事项需经合法程序表决,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分别需过半数或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不少于十年。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