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于谦龙、蒋斌、谭勇))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于谦龙先生、蒋斌先生、谭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公司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被提名人具备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方面工作经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被提名人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不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与公司无重大业务往来,未在公司服务机构任职,最近36个月未受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无重大失信记录。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未超过三家,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六年。于谦龙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具有高级职称及五年以上会计、审计或财务管理全职工作经验。提名人已核实候选人资格,声明真实、准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