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宝光股份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9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取消监事会的议案》《关于选举王海波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等九项议案。其中,选举王海波为非独立董事的提案由持股30%股东中国西电集团有限公司提出并获通过。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7595%,各项议案均获得有效通过,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