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及管理。募集资金须存放于专户,实行三方监管协议,确保专款专用。公司不得将募集资金用于财务性投资或变相改变用途,严禁控股股东等关联人占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或地点调整不视为改变用途,但重大变更需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闲置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或补充流动资金,但须履行审批程序。超募资金应优先用于主业项目或回购股份。公司需定期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保荐机构应持续督导并出具核查报告。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