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旨在加强与投资者沟通,保护投资者权益,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相关监管规定,明确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为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公司不得在活动中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发布虚假或误导性内容、预测证券价格或不公平对待投资者。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投资者关系工作,董事会办公室为职能部门。公司通过业绩说明会、上证e互动平台、投资者热线等多种渠道开展沟通,保障股东权利行使。需定期发布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建立档案并保存不少于三年。制度强调信息披露的公平性,禁止以上市公司互动平台代替法定披露。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